最近,全球人工智能领域影响力最大的学术会议之一NeurlPS 2026翻车了。3月23日,NeurIPS在征稿通知中指出,禁止受美国制裁机构名单中的部分组织参与投稿,其中包括中国的华为、中芯国际、商汤等多个机构,此举在计算机学术界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不满。NeurIPS是一家美国非营利基金会主办的全球顶级AI会议,与ICML、ICLR并称三大顶会,长期被视为技术而非政治主导的国际公共平台。
在中方学术机构表态抵制、部分学者退出程序委员会后,NeurIPS很快纠错,承认因与法律团队沟通不畅,将远超自身合规义务范围的美国制裁工具链接进了手册,并强调无意超出强制性合规义务。手册随即被修改为仅针对美国财政部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DN list),不再点名更大范围的中国机构。
为什么大家本能地向美国规则看齐?
从形式上看,主办方还可以用沟通失误来搪塞;从实质上看,它体现的是美国长臂管辖在全球合规实践中的前置内化。对一个注册在美国的学术会议而言,最直接的硬约束是美国国内法,尤其是美国财政部下属的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制裁规则,在法律边界以外,组织者会在不确定地带选择安全冗余,宁可把美国官方工具照单全收,也不愿承担哪怕极低概率的合规风险。
这种安全冗余背后,是美国长臂管辖的几项结构性优势。其一,美国金融体系、科技基础设施和学术生态的中心地位,使违反美国规则被视为系统性风险,而不只是某个市场的合规成本。其二,美国制裁措施不仅针对当事实体,还通过次级制裁、禁止提供服务等方式,让全球组织都担心成为连带责任人,NeurIPS强调不能向受制裁实体提供服务,正是这种外溢效应的缩影。其三,美国监管与执法的可预期性和示范效应,推动大量机构在规则模糊时主动向美国法律看齐,在合规上向多一点倾斜。
在这种框架下,NeurIPS选择先把美国制裁工具挂上去,并不需要来自美国政府的直接指令,而是一种在长臂管辖阴影下的预防性合规行为。
是时候让中国的反制长牙齿了
与美国长臂管辖相比,中国并非完全缺乏制度工具。近年来,从《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国已经初步搭建起一套应对外国长臂管辖的法律框架。再到配套实施条例和个案反制清单,中国已经搭建起一套应对外国长臂管辖的法律框架。但在类似NeurIPS这样的事件里,中国法律的存在感仍然有限,原因至少有三点。
第一,中国规则的适用对象偏向内向。阻断规则更多强调保护中国主体在第三国贸易中的合法权益,侧重在中国境内对配合外国不当制裁的行为进行救济或处罚,其威慑范围主要针对在华资产和在华业务。对于一个主要在美国运营、资产布局有限、对中国市场依赖不强的学术基金会而言,这类威慑是间接且可控的。
第二,中国法律的可预测性和可计算性在国际合规市场上尚未形成。美国制裁体系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细致的合规指引和大量案例,全球律所和合规团队都能提供成熟的风险评估服务。相比之下,中国反制类法律的适用范围、执法优先顺序和典型案例仍然有限,境外机构普遍不知道什么行为会触发中国制裁,自然也缺乏主动遵守中国规则以降低全球风险的动力。
第三,中国在学术和科技生态方面的平台话语权仍不足以形成稳定硬约束。这一次,正是因为中国计算机学会等机构公开呼吁抵制,相关组织调整资助与评价规则,科研机构考虑不再把NeurIPS作为职称评价和项目评审中的首选,NeurIPS才真正感受到继续坚持原规则的实际成本。但这种来自学术社群的集体行动,很大程度上依赖事件驱动和行政资源的加持,而非一套明确、稳定、可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此难以在境外机构的长期合规框架中形成固定坐标。
一国法律如何被他国机构内化为合规选择
在长臂管辖竞争中,一个国家的规则能否被境外机构主动纳入合规框架,取决于违反的代价与遵守的成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比较。对NeurIPS这样高度依托美国法域和金融体系的机构而言,美国制裁是不可承受之重,而中国的反制则更多被视为声誉与市场层面的潜在风险。
更现实的问题在于:违反美国制裁的具体后果,如罚款、刑事责任、被切断美元结算和关键服务,具有高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违反中国反外国制裁法的后果,如是否会被列入反制清单、是否会实质执行,对许多境外机构来说却高度不确定。在合规决策中,人们总是倾向于优先管理可见的确定风险,而不是存在于文件中的不确定威胁。
因此,在NeurIPS事件中,美国OFAC的制裁清单被默认视为必须内生化的国际规则,而中国的反制框架则更多停留在政治表态和外交文件中。这种实质不对称,才是美国清单别人要遵守、中国清单别人可以不遵守的根本原因。
中国需要可操作的制度设计
要改变这种局面,仅仅在单一事件上表达不满远远不够,更关键的是通过一系列制度与政策设计,让中国的反制机制在全球合规实践中真正长牙齿,至少具备可感知、可预期、可计算的威慑力。
第一,把阻断规则和反外国制裁法做成境内外机构都看得懂的操作手册。明确列出配合域外不当制裁、歧视性措施的典型行为类型,例如在招聘、合作、会议征稿中主动引用特定国家制裁清单进行排除,并通过中英文指引和问答形式降低理解成本。同时,公布一批有代表性的执法案例,量化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在华业务限制、资产冻结、参与政府项目的资格限制等,使其成为境外机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变量。
第二,通过反制清单与行业自律形成协同效应。对于在中国市场具有一定存在、又主动把外国制裁规则外溢到中国主体的机构,可将其纳入专门的反制清单,并与科研资助、学术评价、市场准入等政策工具挂钩,让配合他国单边制裁的选择在中国也对应实质性成本。同时,鼓励国内学术团体与行业协会制定对等原则:凡采取歧视性准入规则、引用单边制裁清单的学术平台,不得列入推荐会议与期刊目录,不得作为职称与项目评审中的主要依据,从制度上减少其在中国学术生态中的溢价地位。
第三,通过个案推动试点式执法形成可复制模板。对少数具有在华资产、又明显配合域外不当制裁的机构,选择性启动阻断与反制程序,形成可公开的司法或行政案例,让违反中国规则的成本从抽象威胁变成具体数字。同时,鼓励受影响的中国机构以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探索国内法下的权利救济路径,使反外国制裁法等规则逐步在司法实践中落地,从而为未来类似事件提供明确的裁判思路和参照。
NeurIPS 2026事件已经在程序上翻篇:规则回调、道歉发布、学术界情绪部分平复。但如果讨论止步于要不要抵制NeurIPS、这次算不算歧视中国,真正关键的长臂管辖问题就会被情绪所掩盖。
从长远看,中国需要的不是在每一次事件中赢回面子,而是通过体系化的法律设计、稳定可预期的执法实践,以及与产业和学术生态相配套的政策工具,在全球合规地图上画出一块必须被严肃对待的规则版图。当境外机构在编写自己的全球合规手册时,既要查OFAC,也不得不查中国的反制规则,《反外国制裁法》才算真正长出了牙齿。
(陈亮系战略时代咨询(Strategic Times Consulting)创始人兼CEO,同时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责任编辑邮箱:catherine.li@ft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