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在上海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牛锡明董事长主持。10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用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方案,监事会换届方案,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10项决议案。
根据决议,交行将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2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78.23亿元,占集团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30.53%,占银行净利润的31.15%。
值得关注的是,股东大会批准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明确公司“在盈利年度应分配股利”,在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应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此外,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交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牛锡明、钱文挥、于亚利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胡华庭、杜悦妹、王太银、王冬胜、冯婉眉、马强、雷俊、张玉霞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王为强、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陈志武、蔡耀君、刘廷焕、于永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交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其中,王太银、张玉霞、刘廷焕、于永顺的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监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