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是国内较早从事船舶融资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成立之初只涉足船厂融资业务,与境内绝大多数骨干民营船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07年,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事业部开始从事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境内少数既可以提供船厂融资,又可以提供船东融资;既可以提供沿海沿江船舶贷款,又可以提供远洋船舶贷款;既可以提供商船融资,又可以提供远洋渔船融资的船舶融资银行。
民营船东融资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其可提供的担保资源有限,以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为例,民营船东大多存在母公司实力偏弱、担保资源有限的困难。针对此种情况,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成功开发了单船公司借款、船舶抵押和以长期租约项下租金收入转让的项目融资模式,该行也成为境内少数可以自主承担民营船东信用风险的商业银行之一。该模式一经推出,便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业务发展迅速。
与其他银行主要扮演资金提供者的角色不同,民生银行视民企客户为平等的战略合作伙伴,融资与融智并举,做资源的整合者。
2010年,民生银行为C公司在印尼投资开发铁矿提供了一笔境外投资贷款,为帮助C公司保障铁矿石运力,降低运费,民生银行又在优质授信客户中选择B船东并推荐给C公司,继而又为B船东推荐了A船厂。同时,民生银行还将为B船东提供船舶中长期买方信贷。这一系列交易成功,实现了民生银行与A、B、C公司4方共赢的局面。
此外,民生银行还是坚定地市场参与者。2008年以来,造船和航运市场极度低迷,多家船企出现亏损,有的甚至破产,许多商业银行削减了船舶融资授信额度,有的甚至叫停了船舶融资业务,民营船企融资难的现象更加突出。但是民生银行将开办船舶融资业务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不论市场形势如何,都坚持做积极的参与者。
大连船东F公司就真切地感受到了民生银行的这份坚持。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累计为F公司的6艘船舶提供了约1亿美元的出口买方信贷,由于市场低迷,其中两艘船一度出现了承租人阶段性停止支付租金的现象,F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违约压力。民生银行不仅没有借此机会通过交叉违约条款要求F公司提前还款,反而通过自己的渠道和资源帮助协调承租人的集团公司,最终成功通过租约担保的方式引入承租人的集团公司,使项目转危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