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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在上海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批准了关于交通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议案。
根据该方案,交通银行将于2012年底前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其中,2011年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债券期限为2-5年之间,具体将视市场利率变化和投资者需求而定。债券利率将参考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确定。发行对象为香港市场机构投资者和零售投资者。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将用于发放贷款及银行流动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交通银行表示,此次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有利于该行推进实施“两化一行”发展战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力,促进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