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交通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方案的决议。交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约人民币566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支持“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银行集团”(“两化一行”)发展战略实施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交通银行本次拟向境内外特定投资者以定价方式发行A股和H股股票,其中,发行A股股票65.42亿股,发行价格为4.55元/股;发行H股股票58.35亿股,发行价格5.63港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566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资本。
据悉,交通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及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社保基金、Best Investment Corporation、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并由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配售代理进行包销H股其余股份。
其中,财政部出资人民币150亿元,认购25.30亿股A股和7.59亿股H股,持有交通银行股份的比例从26.52%略增至26.53%;汇丰银行出资133亿港元,认购23.56亿股H股,持有交通银行股份的比例维持19.03%不变;社保基金出资人民币150亿元,认购18.78亿股A股和14.06亿股H股,持有交通银行股份的比例从11.36%增至13.88%。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银行A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H股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转让。
多年来,交通银行秉承一贯的稳健经营理念,大力推进经营方式转变和业务结构调整,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表现,发展质量和品牌形象持续提升,为股东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交通银行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资本在经营发展中的推动和约束作用。此次交行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完成后,其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高,有助于“两化一行”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交通银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并报请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